近日,扣河子人民法庭联合扣河子派出所、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导致的民事赔偿。
2022年4月,扣河子派出所立案侦查一起刑事案件,韩某某与程某某(系亲属关系)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双方在互相推搡过程中,韩某某致程某某轻伤,程某某住院治疗,韩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2月,韩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扣河子人民法庭联合扣河子派出所、村委会在对案情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就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现实情况,开展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扣河子派出所负责对韩某某进行安抚,了解韩某某的想法与要求;扣河子人民法庭负责对程某某进行劝解,并重点宣传了涉嫌故意伤害罪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心理疏导。在了解双方的初步想法之后,扣河子人民法庭、扣河子派出所、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在扣河子人民法庭开展了面对面调解,以唠家常的形式进一步掌握了双方的思想动态,从矛盾的根源、人与人的关系沟通、法律法规的遵守、家庭的和谐幸福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疏导。
经过耐心地调解,韩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程某某住院产生的费用,共计五万元,并现场给付了五万元。程某某对韩某某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自此,通过共同的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白音巴特尔
供稿单位:库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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