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庆葡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以倡导文明新风、摒弃不良陋习为办案理念,成功化解了双方积怨,使双方好聚好散并解开了各自的心结。
原告王某和张某经网络认识后按王某老家当地风俗习惯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张某离家不归,至此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现王某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退还彩礼款。
庆葡法庭受理后,认真分析案件事实,考虑到本案原告与被告都是年轻人,以后还要有各自的新生活,如果此次纠纷处理不当,势必会影响到二人以后的生活和发展,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原被告就返还彩礼一事私下自行协商数月之久,最终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只要认真做好当事人工作,案件仍然有可能达成调解。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倾听双方心声,细致地向原被告阐释了关于彩礼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立足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和家庭实际进行了沟通引导。经过多次沟通,终于解开双方的心结。最终,在主审法官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关于返还彩礼金额问题,考虑原被告实际共同居住时间、以及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被告酌情返回原告部分彩礼款,并于当日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因婚约财产而引起的纠纷案圆满解决。(董婧 张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