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高速路上的视频引发关注。该网传视频显示,5月10日下午,一辆私家车与一辆警车并排行驶在高速公路的车道上,两车前方均有货车行驶。行驶途中,警车在第二车道按喇叭,随后响起警笛声,疑似提醒左边快车道上的私家车其要超车。私家车未让行,在超过前方一辆货车后,变道至第二车道。随后,警车行驶至私家车左前方“示意”私家车停车。
最终,警车和私家车均在应急车道停靠。两名男子从警车上下车并亮出证件,让私家车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画面同期声能听到“(看到)公务车要主动让行知不知道?”随后双方产生一些争执。
5月14日,湖北高警三支队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据了解,网传视频中的警车并非高速交警的车辆,而系地方警车,荆州110正在核实具体情况。“具体个案的判断需要了解更多细节,但任何车辆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红星新闻注意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等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网传视频中的警车当时是否在执行紧急公务?5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尝试联系荆州警方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电话均未能拨通。
据潇湘晨报,14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经与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和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核实,确认该警车属于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警车两名黑衣男子均为在职民警,目前该局正在调查核实情况。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来源:鲁中晨报
本期编辑:廉 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