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全面”二字,意义重大而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司法体制改革,被称为一场“司法领域触及灵魂的革命”。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整治“年底不立案”,2021年12月全国法院收案数量同比增长104.16%;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2021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公安机关严格规范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政法领域改革不断走深走实,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
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提升的是亿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和信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修改立法法、国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好保护“少年的你”;出台反食品浪费法,厉行节约有了法治保障……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1件。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生育政策调整提供法治支撑,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跃升。
良法善治,在于“法之必行”——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全国上下厉行法治、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2020年,国务院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市场活力极大增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这一重要观点,正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政务服务从“网上办”向“掌上办”延伸,严格规范执法让权力不再“任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鲜明印记。
以中央名义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设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破市场“旋转门”、“弹簧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领导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于 浩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