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人民法院水泉法庭于2020年3月3日受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包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了解,被告包某患有脑血栓疾病,身体状况不佳行动不便,自行前往离家十余公里的水泉人民法庭参与诉讼困难重重。
法官便与原告王某沟通协调后,决定于2022年3月10日中午在被告包某家中巡回审理该案。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官耐心疏导,细致讲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包某三个月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息。承办法官就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向当事人即时送达,双方多年的纠纷得以解决。
近年来,库伦旗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法官巡回办案,上门服务,把法庭搬到农村、社区、搬进当事人的家中,当事人不用来回奔波,案件就地解决,既有利于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也能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通讯员:徐文玉)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