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群众异地就医需求不断增加
根据规定,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需先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此给出解答
1月4日
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
异地就医备案
包括跨省异地住院备案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备案
跨省异地住院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App办理;
通过电话、单位网厅、传真办理;
参保单位或亲属协助办理;
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备案
已办理过跨省异地住院备案的参保人员不需重复办理。
已实施门诊统筹的地市参保人员,如需异地门诊就医,可通过与跨省异地住院的相同方式完成备案。
没有实施门诊统筹的地区,参保人员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异地门诊和购药费用的,无需备案。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
自治区医保局不断优化服务
目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
不再限定具体医院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
转诊转院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审批盖章
异地备案满6个月后
可办理回参保地或变更至其他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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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治区医保局不断改进参保缴费服务,满足重点人群需求。主要涉及困难群体、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儿、退役军人配偶、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非本地户籍人员等七类重点人群。
困难群体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稳定脱贫人口七类群体实行台账管理,做好参保资助,确保一个不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毕业后创新创业的,可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参保学生因寒暑假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不受六个月限制。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退役军人配偶方面,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短期务工结束后,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
被征地农民在政府代缴医保费期间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及时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
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地人员、学生、新生儿与本地居民、学生、新生儿,按照相同类型的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为助力老年人群体跨越“数字鸿沟”,我区坚持多措并举,不仅提供适老化智能服务,优化流程,还畅通传统服务渠道和方式。比如,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下渠道,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代办功能,老年人可由亲属代为办理相关业务。
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就医功能并行使用,参保老人可根据就医习惯,自主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就医结算等业务。
此外,进一步优化传统服务方式,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在医保服务大厅,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化方式不熟练的群体,现场工作人员主动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
来源:新疆日报综合石榴云/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