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高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履行赔偿款2.26万元,收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
白某驾驶的货车与胡某驾驶的轿车在西干线道路处相撞,因胡某的行为违反交通道路安全的相关规定,需要负全部责任,但胡某一直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白某诉至法院。
高平法庭人民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发现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了解到被告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减轻诉累、尽快案结事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审法官与调解员决定采用线上视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意识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涉及金额不高,但双方当事人前期累积的情绪矛盾较大、且原被告双方都未请律师,表达自己的诉求往往缺少法律依据。于是在调解现场,法官认真计算原告提交的治疗费用明细,仔细核对每一笔治疗费用的数额,并就支出是否与本案有关作出释明。最终在主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释法明理、耐心普法下,被告现场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撤诉。
“法官啊,咱们法庭办案真公正,效率也很高,真心感谢你们啦!”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高平法庭表达了真诚的感谢。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天,不仅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大同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的充分体现。接下来,大同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责,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住前面,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董婧 张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