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啊,马法官和老屯长,没想到土地承包费这么快就要回来了。”李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大同区人民法院高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法官与老屯长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平解决,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1998年,王某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经营土地17亩,王某系户主,户内承包方家庭成员除王某外,另有王某妻子李某以及长子王小某。2018年,李某与王某在民政局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土地4亩归女方所有”,但王某始终未交付土地也没有给付李某相应土地租金,李某来到法院欲起诉王某。
主审法官了解到,涉案土地自2018年起一直由王某转包给张某实际耕种,于是法官第一时间与该屯老屯长取得联系,将三方当事人一起约到王某家里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老屯长“人地两熟”的优势,劝说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与老屯长的共同努力下,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按市场价格给付李某2019年至2022年土地承包费,2023年至2026年的承包费由张某按市场价格给付李某。
下一步,大同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全过程,耐心倾听、温情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诉前,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董婧 张玉全)